成為分會會長

如果你有特別的專長,認為自己有領導才能,想為社區出一分力,就不要猶豫立即加入我們!

職責

分會會長是分會的牧羊人,以愛和仁慈來主領分會的所有會員。作為分會會長要樹立榜樣,將幫助執行我們的服務、會員成長的計劃,並將分會的服務告訴社區。

  • 職責包括:

    - 與總會建立良好關係,共同合作,達成會的宗旨理念、會員數量成長以及拓展服務範圍等目標。

    - 發展並帶領分會會員建立並實行會員目標與行動計畫。

    - 營造和諧的分會氛圍來提供會員歸屬感。讓會員在服務當地社區的同時,能夠感受到自己是這個大家庭中的一員。

    - 激勵分會會員邀請新成員加入,並營造正面的分會會員體驗。

    - 與分會副會長及祕書合作,務必為新會員提供有效率的新會員訓練課程。

    - 在服務專案期間提升會員機會。

    - 參與地區、區域與分區會議及活動。

    - 關心及多與會員聯絡,達成關愛共融。

  • 成立分會條件:

    人力資源|會長,副會長,秘書,會員7名

    - 會長開設分會需至少認購10個青少年藝術家石頭(分發給其他成員)